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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积极探索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2014-10-04 21:42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按月开展校长有约活动

制定《吉林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办法》

重新界定学生组织职责,组建6个专门委员会

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渠道

近年来,吉林大学不断探索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良好效果。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以身作则带动学生和相关部门参与民主管理

为加强学校党政领导、职能部门与广大青年师生的沟通与交流,建立一个定期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平台,吉林大学从201111月起开展校长有约活动,面向全校青年师生征集对于学校发展改革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在工作、学习、生活当中遇到的现实困难,并根据问题的代表性和紧迫性确定到现场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由校长带领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与代表面对面交流,对于承诺解决的问题在会后限期督办。

该项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两期,今后拟每月定期举办。校长有约活动还将进一步推广为处长有约院长有约,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院长也将定期开展与青年师生面对面的交流活动。

二、提供制度保障,强化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

20104月,制定《吉林大学学生组织提案制度》。201012月,通过《吉林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办法》,首次将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提升到整个学校发展的战略大局统筹规划。依托该办法,校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联合成立吉林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截止目前,该委员会已向主要学校领导提交提案20余项,过半数的提案得到学校相关工作主管校领导的亲自批示,全部提案均获得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的正面答复,部分生活热点问题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也给出相对明确的解决方案和时间推进表。

同时,学校在一些重大决策过程中,注重听取学生意见。校学生会主席担任校务委员会委员,列席学校工作会议;全校中层干部集中换届过程中,校学生会主席受邀担任评委,体现对学生意见的重视。

三、重新界定学生组织职责,扩大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范围

为适应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和治理结构改革发展的特点,校团委在校党委的领导下重新界定了校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的主要职责。将学生会工作重心放在推进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相关工作中来,主要负责举办一些高质量的全校性品牌活动,常规性的学生活动则主要由学生社团来组织和举办,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为学生社团的发展和活动组织提供必要的服务。

201112月,校团委、学生会根据《吉林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办法》,建立由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听证委员会学生提案委员会教学质量监督与服务委员会学生公寓管理与服务委员会学生活动场馆监督与服务委员会学生食堂监督与服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从属于吉林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委员会”),以专门委员会为平台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合法权益打开了新的渠道。此外,还成立吉林大学大学生权益保障中心和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中心等机构,更加充分保证了学生参与的广泛程度和覆盖范围,提高了影响力。

四、创新活动形式,丰富学生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

2004年开始,吉林大学先后举办“3.15”维权日系列宣传活动、“3.15开心辞典活动等丰富多彩的品牌活动,增强广大学生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连续举办22先锋论坛大学生辩论赛,在进入八强后的各轮比赛中,每年都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有关学校科学发展的辩论题目,通过辩论提高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近期学生会正在组织的我爱我校”--2012年吉林大学校园提案大赛,邀请了相关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提案大赛的评委,让他们在评价提案的过程中深入了解学生的心声。由学生会发起的我心中的毕业季大调查活动,将毕业生对母校的要求及意见建议反馈给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并通过学生提案委员会督促落实,得到了毕业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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