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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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政策法规科

1.开展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开展与学校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理论研究,为学校改革与发展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或决策咨询。

2.组织编制、修订、宣传大学章程;围绕大学章程,参与推动学校制度文化建设;负责部门工作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3.跟踪各级教育政策与法规动态,做好教育政策研究,跟进教育法规动态,落实上级对高等教育的新要求,参与拟订学校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受学校其他部门或学院的委托开展专项研究工作。

4.推进学校教育综合改革,做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研究,按照学校要求,拟定相关方案并组织实施、评估。

5.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规划科

1.组织开展调研、论证、编制学校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开展相应专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编制。推动学校发展规划体系实施,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定期撰写评估报告。

2.落实上级要求,组织编制学校重要发展领域的阶段性行动方案。

3.组织各级各类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的申报。

4.组织学校项目库建设;负责部门项目库分库的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

(三)评估办

1.开展学校核心竞争力调查研究,研究高水平大学的特点、优势、人才培养、科研机制和发展规律,筛选、梳理对学校改革发展具有指导性和借鉴性的典型案例,按月编撰《高教动态参考》《领导参阅》,为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

2.负责对学校主要办学指标实施监测,加强校情分析,发布定期发展评估报告。

3.组织开展学校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组织高等教育方面的学术研讨、各级各类项目申报。

4.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

(四)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办公室(挂靠)

1.开展学科发展战略与规划研究,根据建设高水平大学的需要以及学校不同发展阶段的任务和要求,开展学科发展战略问题、学科布局与结构优化、学科建设管理措施等相关问题的研究,为学校有关问题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负责处室日常综合管理工作,日常工作事务中与校内各部门的对接和协调。

3.完成上级和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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