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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会议: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7 月 28 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改革完 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管理自主权。 会议提出,要加大科研人员激励,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科研项目经 费中用于“人”的费用可达 50%以上。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 比例可提高到 60%。科研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 会议明确,要加快项目经费拨付进度,项目任务书签订后 30 日内,要将经 费拨付至承担单位。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留归承担单位使用,用于科研直接支 出。从科研经费中列支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不纳入“三公”经费范围。 会议强调,简化预算编制,将预算科目从 9 个以上精简为 3 个。将设备费等 预算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 制。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纳入劳务费列支。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不受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核定下一年度绩效工资基数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支持方式。按照国家确定的重点和范围,由领衔科学家自主确定研究课题、科研团队和经费使用。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 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 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会议还提出,科研项目由相关方面配备科研财务助理,提供预算编制、报销 等专业化服务,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相关人力成本费用可通过项目经费等 渠道解决。 根据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分析,此次政策的 亮点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给予项目承担单位相应的费 用调剂权,推行经费承包制,从制度层面畅通了资金直达相关项目和科研人员的 渠道,有助于激发其科学研究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是经费分配比例更合理,更加符合科研实际情况。提高间接费用比例和用 于“人”的比例,在优化分配方案的同时,也破除了资金使用限制等不合理的掣 肘因素,为科研活动提供了更有利的环境。三是增强经费的落地实施性,从源头上解除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加快经费 拨付进度,创新经费支持方式,配备财务助理等,多角度、全方位地打造了保障 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系统和体系,以科技创新提高生产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增 添新动能。

(选编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作者:李可愚)(2021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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