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会议
5月30日下午,我校在行政楼A205会议室召开“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由杨建林副校长主持,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和各学院联络人、发展规划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杨建林副校长主持了会议,并对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第一,各项规划需根据自身的特色而制定,并在规划文本中体现出来。第二,要注重衔接和配套,我校各项规划要与国家、自治区的“十三五”规划及相关的文件相符,不可出现违背之处,并且要做好学校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学院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第三,规划编制的过程是一个凝聚共识的过程,各编制单位需经过不断的研究讨论、调查论证、征求意见等过程对以往和今后的工作进行认真的总结分析、整理计划,通过“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形成全体教职工共同的愿景,并将规划编制过程中获得的经验及新思考、新思路在下次汇报会上与大家分享,使其真正成为统一思想、汇聚力量、形成合力的工作过程。第四,规划中必须要有明确的、可量化的建设任务指标和保障措施,要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和可考核性。第五,规划编制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工作组、各学院一定要按照学校总体编制工作方案的时间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整个规划编制工作按时有序完成。
发展规划处李德超副处长做了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的辅导报告。她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规划编制撰写工作进行了详尽的解说,分别为:我校十三五规划编制方案的任务分解、完整规划的五大内容、典型实例、常用的两种战略规划分析方法、规划制定的几点原则及应防止的几点问题。她结合着相应的范本,对每一项规划的编制都进行了一一的解释说明。她重点提出,一个规划要包含以下五大内容方为完整的规划,一是要有一个合理、客观、透彻的环境分析;二是要有先进的规划理念;三是要有可行的规划目标;四是要有明确的建设任务;五要有有效的保障措施。她还分别从前瞻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可考核性、系统性、延续性、衔接性等方面阐述规划编制时应遵循的原则。最后她对规划编制的近期重点工作进行了说明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