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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17    访问量:

(二)全面检视学校办学理念。对照党的教育方针检视学校办学理念,进一步凝练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校训校风,结合谋划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对其中与党的教育方针不一致的要及时调整纠正。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关于党的教育方针的表述,即“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们认真梳理了《内蒙古科技大学章程》(2019修订版)(以下简称《章程》),总结如下:

《章程》序言中明确了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秉承“上手快、留得住、后劲足”的人才培养特色和“厚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理念;第六条明确了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学术为本,学业为上,学生为体,学者为魂”的办学理念和“推动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和一流本科建设,坚持内涵式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努力将内蒙古科技大学建设成为国内知名、行业和区域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的办学定位;学校校训为“百炼成钢”;学校精神为“自强不息,敢为人先”。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学校在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等方面,都与党的教育方针相一致。

当前,学校已经开启“十四五”规划制定工作,学校在起草《中共内蒙古科技大学委员会关于制定内蒙古科技大学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过程中,始终将党的教育方针作为“十四五”时期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接下来在学校“十四五”规划及各个专项规划中也将严格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六)清理教育评价负面清单事项。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在6月底清理完成“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事项的基础上,全面梳理盘点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持续推进清理规范和修订完善工作,推动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取得积极进展。

    《章程》中不存在“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事项相关内容。

发展规划处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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