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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健全理事会制度
2014-10-05 10:18  

立足学校实际,明确改革方向

引入社会监督,探索建设大学理事会

科学论证,做好理事会的制度设计

明确理事会的职责、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

宁波大学是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的新兴地方综合性大学。在学校的创建和发展过程中,众多海内外宁波帮帮宁波人士给予了大量帮助和广泛支持。作为一所侨资特色高校,宁波大学主动引入社会监督,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部门、著名侨胞、杰出校友、知名企业家、校内代表等组成的大学理事会制度,努力将理事会建设成为学校民主管理、各方利益诉求合理表达的重要平台,成为学校加强与社会联系、筹措和管理大学发展基金的重要机构。

一、改革的起点:宁波大学发展促进委员会

一是立足学校实际,客观剖析改革基础现状。宁波大学发展促进委员会成立于2006(建校20周年),主要定位:一是咨询性机构,在学校就下一步发展作重大决策的时候提供意见和建议,但最后的决策权在学校。二是在暂不成立校董会的情况下,委员会暂时承担部分校董会的职责,尤其是筹资职责,想方设法筹措资金,拓展资源。委员会下设教育发展基金会,承担基金的接收和管理工作。三是牵线搭桥,引进人才,帮助解决学校发展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等。

发展促进委员会是宁波大学自发地为侨资参与管理所做的尝试,也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学校办学资金的筹措和教育资源的挖掘,同时也为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师资队伍进修深造和加快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但发展促进委员会作为一个咨询性机构,参与学校管理的空间还十分有限,对学校发展的重要性还难以突显。特别是随着第一代侨胞逐渐淡出,侨资捐赠相对减少,而且捐赠项目愈加理性,出资者往往更加关注资金的使用效益,或者要求参与学校相关事务管理的需求愈加明显,发展促进委员会难以发挥有效作用。在新的形势下,学校有必要积极探索在现有体制空间下让侨胞更多参与学校管理的有效形式,董事会或理事会作为重要的一个选择,被提上议事日程。

二是明确改革的方向和目标。利用侨资性大学办学特点,借鉴吸收国内外大学的成功经验,结合学校的建校背景与发展实际,在原有宁波大学发展促进委员会的基础上成立宁波大学理事会。通过建立理事会制度,进一步引入利益相关方参与学校决策和管理,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建立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使之成为学校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尽可能多地吸收社会的人力、物力资源,缓解办学资源日益短缺的问题,使学校成为真正开放式的自主办学实体。

二、改革的思路:宁波大学理事会的制度设计

经过充分酝酿和反复论证,《宁波大学理事会章程(草案)》已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明确了理事会的性质、人员组成、职责范围、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等一系列内容。

——理事会的性质和定位。理事会是为学校办学方向、发展规划、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指导和监督的智囊组织,是促进学校与社会建立联系与合作、筹措教育发展资金、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非行政性常设机构。

——理事会的人员组成。理事会由港澳台及海外热心宁波大学教育事业的知名人士,宁波市主要领导,浙江省和宁波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校友代表,知名企业家,学校代表等组成。理事的增补,一般由现任常务理事提名,并提交全体理事会议审议批准。

——理事会的领导机构。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执行理事长12人,常务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理事会设永远名誉理事长若干人,由贡献卓著、德高望重并任届期满的理事长担任。宁波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的理事长、理事职务为职务理事长、理事,如发生工作变动,则由相应的新领导人自然接替。

——理事会的职责。审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校务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工作事项的报告。团结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对学校的发展与建设提供指导、支持与帮助,为宁波大学争取更多办学资源创造条件。协助学校开展与国()外高等学校的交流与合作,推荐知名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和科学研究,为学校师生提供出国进修和学术交流的机会与条件。监督检查海外侨胞、港澳台同胞及社会各界热心人士捐赠款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推荐品学兼优的学生报考宁波大学。

——理事会的运行机制。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理事长主持,如遇特殊情况,也可由理事长授权执行理事长或常务理事长主持召开。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长主持理事会日常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在宁波大学设立秘书处,秘书处在理事会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各项日常工作。

——理事会的议事规则。理事会讨论的议题,由学校或理事会成员提出,理事会秘书处收集汇总,经提前商榷后确定。凡提交理事会讨论的议题,学校必须责成相关职能部门事先进行充分调研、论证和协商,在形成比较成熟的方案、意见或建议后,向会议提交书面材料。理事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实行一事一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会议主持人进行归纳集中,形成会议决定。理事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会议决定,如对重要事项意见分歧较大时,应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行讨论。理事会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等相关会务工作。

三、改革的深化:探索完善侨资特色的大学理事会制度

一是协商推荐理事会成员。下一步,学校将与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港台宁波帮有关人士协商酝酿学校理事会的人员组成,特别是理事长、副理事长的人选问题,在原有发展促进委员会、教育基金会的基础上,商讨理事会的具体人员组成。

二是优化理事会组织和转换机制。理事会组成人员阵容大、规格高、覆盖面广,实际操作起来要权衡好各方关系,要考虑到组织工作制度、进入和退出的机制更加灵活,更加细化,以有利于集合方方面面的力量。

三是理顺理事会和现有管理制度的关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宁波大学党委会议事决策的若干规定》《宁波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决策的若干规定》,修订完善《宁波大学关于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宁波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廓清学校与政府、学校与社会、学校内部的关系,使之与理事会章程协调一致。

来源: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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