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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管理制度
2016-12-15 12:20  

1.印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不得多管理。

2.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处室领导审核签字批准

3.对不符合使用印章规定的,监印者不予盖章

4.不得在空白纸及空白证书上加盖公章,特殊情况则须经领导批准。对未用完的加盖公章的空白纸及空白证书应及时上交办公室销毁。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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