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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处人事管理办法
2016-12-15 12:18  

为了加强本处的人事管理工作,完成本处的各项任务,做到事事有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根据《内蒙古科技大学人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职责的制定

处长负责,结合领导班子共同研究,制定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对单位的干部职工做细致的分工,下达具体的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干部职工完成具体的工作任务。

二、干部选拔任用

领导班子负责,处长召集研究,推荐本单位科室负责人候选名单,报选学校组织部,协助组织部对本单位的干部配备,选拔和任用。

三、人才引用

本单位的人才引进,由处长规划,经领导班子研究,推荐引进本单位的干部和职员,提交相关材料,协助学校人事处办理人才的引进工作。

四、考勤工作

一名副处长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及时上报本单位员工的每月出勤考勤信息,并按《内蒙古科技大学教职工考勤办法》做对教职工的岗位津贴和劳务酬金发放工作。

五、自本办法公布起执行

发展规划处

二〇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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